自2025年1月11日0時起至2025年1月18日24時止,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禁火期間,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,嚴禁燒灰堆肥、燒田埂草、焚燒香燭紙錢、野炊燒烤和燃放煙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。違令者,按照《森林防火條例》第五十條、第五十一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第一款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條第二項、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追究責(zé)任。
森林火警電話:12119
特此通告。
自2025年1月11日0時起至2025年1月18日24時止,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禁火期間,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,嚴禁燒灰堆肥、燒田埂草、焚燒香燭紙錢、野炊燒烤和燃放煙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。違令者,按照《森林防火條例》第五十條、第五十一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第一款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條第二項、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追究責(zé)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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